合肥法制報:陳愛蓮代表:簡化做慈善的程序鼓勵}“人人能慈善”
 #; &nbs,p; &nbs?p; 在2013年的全國}人代會上,陳愛蓮代表就曾提交過《關于促進民企慈善^事業健康發展的建議》,呼籲國家出%台《慈善法》。時隔3年,随$着《慈善法(草案)》提交今年的全國人&代會審議,這部法律終于要出台了。
“我原本的一些建議化為了法律,心裡特(别自豪。”陳愛蓮說,改革開放以來,(我們國家社會财富增加很快,慈$善事業發展也很快,很多個人和企業願意把自己的财(富拿出來與人分享,去幫助那些困難}、有需要的人。作為一名企業界代表,陳愛蓮和她?所在的金年會控股集團有(限公司近年來積極參與慈善事:業,目前已累計投入資金近3&億。
不過,陳愛蓮在參與慈善的過程中也發現,企#業和個人做慈善還存在不少門檻。比對這次提交審議:的《慈善法(草案)》,陳愛蓮(認為,目前的《慈善法(草案)》對個人、企業做慈善@事業的程序還沒有制定詳細的規定,但!慈善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,應該提倡“人人能慈?善”“随時可慈善”,是否可以甄别不同類别,!适當簡化做慈善的辦理程序。}“比如2011年,為響應建設‘美!麗中國’‘美麗貴州’的号召,我個人出^資設立了全省首個新農村建設非公募基金—:—‘美麗鄉村基金’,但這個基金用了3個多月才批複@下來,時間太久了。”
(作者:佚名 編輯:a^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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